CORE SERVICE
核心服务

建筑,结构,土建服务

企业服务内容

一、方案设计优化服务

方案的合理性至关重要,是安全、经济、功能规划、布局合理性的保证。我司根据建筑、机电设计方案,为企业提供方案设计阶段优化设计评估。

二、审图与施工交底服务

施工图图面与质量控制对企业品牌质量至关重要;施工现场的施工交底技术问答与协调施工更是关系到企业的形象。我司可以根据企业的需求, 为企业提供施工图校对、审核,施工现场交底与技术答疑、施工协调服务;服务形式包含劳务外派、劳务分包等。

三、机电设计、施工安装咨询服务

1、“服务范围”系指向提供下列阶段性工作:

提供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机电设计施工图。提供定期现场技术支持服务,参与调试及竣工验收工作。

2、“机电部分:

空调采暖及机械通风系统,包括排烟及加压系统;中央采暖热水系统及蒸汽系统;消防系统,防火装置,自动报警系统;

供电设备:变配电系统、照明系统及动力系统、防雷接地系统;燃气供气系统;

/排水系统:生活用冷热水供应,雨水、污废水及厨房废水排放系统,生活水处理系统,绿化水供排水接驳,游泳池/水景/桑拿/SPA/供排水接驳;

弱电系统:广播音响系统、电话系统、保安系统、公共与卫星天线接收、一卡通系统、综合布线系统、酒店客户控制系统、电影播放系统、楼宇监控系统;红线内的市政配套工程;网络系统(IT)之协调及配合工作。

3.1  不包括的机电设计服务如下:

1、户外照明包括园林照明及道路照明设计、特殊灯光设计、广告灯光设计、室内装饰照明设计  2特殊音响设计3、园林水景设计4、厨房设备、洗衣房设备、健身桑拿设备及SPA设备设计

5网络系统设计/电话程控交换机及酒店管理电脑系统  6环境影响评估7人防战时之机电系统  8当地供电局必须审图的变配电室设计9、其它未列在本建议书内的工程

3.2  所提供的服务在不同的阶段工作范围如下:

第一阶段方案设计阶段     第二阶段初步设计阶段    第三阶段施工图审查阶段

3.3  方案设计阶段

1、接受委托,与业主及其他设计顾问作出联系及接触,以取得设计所需的咨讯及数据。

2、建议业主进行有必要的工地特殊检查或进行可行性研究。

3与有关部门商讨有关可能影响项目设计的事项,包括市政配套其它方面的设施。对公共设施的部分及每一发展阶段的方案进行分析及商讨。

4研究业主所提供的工地资料咨讯,包括相关的技术说明书及程式指南。有需要时,进行工地视察以检查有关特点。

5与业主及有关的政府部门商讨,确立影响能源选择的因素的总体方案。

6发展及选择每一阶段最适当的方案系统。

7编制方案图,草图以及必要的其他阐述方案设计的说明文件,并提交总结报告供业主审批。

8参与方案设计审批会议。

3.4  初步设计阶段

1根据业主批核之机电系统设计大纲及任务书,向建筑师提供足够的机电系统及设备资料,协助建筑师确定建筑物之初步设计。

2将业主提供之市政机电配套资料融合于机电系统设计,进行协调分析,及提出意见。

3配合建筑师设计的总体方案,寻求最能与楼宇功能相结合的机电方案。

4协调及配合其它专业的设计,对建筑物的机电使用空间提供相关资料及建议,以便提供最有效的建筑方案。

5提供一份机电设备系统初步设计报告书,包括:各机电系统的市政用量及用量参数表。包括给排水、中水、生活热水、消防用水、采暖、空调、通风等。经与业主确认的主要设备及材料表。

机电设备系统图 (暖通及空调系统、电气系统、弱电系统、给排水系统、消防系统、生活热水)

初步机电布置平面图(比例1:200),对主要机电系统之布置作单线表达。确定机房位置、大小、主要设备占用空间、主要预留管道资料、荷载对建筑及结构设计有影响的资料等。

6、研究及确定可选择的工程系统以确保成本的有效性、施工/安装便捷性,系统的耐久性等。

7落实每一节点系统的设计意向,并取得业主的同意/认可。

8按国家标准及地区的规范绘制初步设计图纸供业主方送审。

9参与初步设计审批会议,澄清各审批部门及市政配套公司所提出的意见,应要求做出修改。

10参与设计协调会议。

11与施工图设计院进行初步设计技术交底。

3.5  施工图审查阶段

1施工图由其它设计院完成,机电顾问检查机电施工图纸,提出机电系统施工图纸中与原设计不符或可能存在的问题,向业主提交报告。在按每区域施工图的计划,在完成施工图的50%及100%提供阶段性的审查工作。

2出席技术交底及实施讨论会议,与设计院专业工程师进行技术讨论,以详细了解施工图纸中各系统的意图和依据是否符合要求。与各设计单位协调,以满足各系统设计与建筑设计妥善配合。

3审核设计院编制的各系统的详细设计,包括施工平面图布置、系统图及各种机电设备明细表。

4审核设计院,制定技术说明书,协助审核业主或设计院提供的设备型号、负载、功能额定容量、材料及安装标准。

5按照施工图说明对产品及设备选用提供建议,供业主参考。

6定期参加设计协调会。

4.0  服务方式

1接受委托,与甲方及其它设计顾问单位作出联系及接触,以取得设计所需的咨讯及数据。

2机电部分进行设计,并就合理性、适用性和可发展性向业主进行说明。

3对机电系统所需采购的设备、材料进行评估和审核。

4配合精装修进行相应的机电部分的调整设计工作。

一、方案设计优化服务

方案的合理性至关重要,是安全、经济、功能规划、布局合理性的保证。我司根据建筑、机电设计方案,为企业提供方案设计阶段优化设计评估。

二、审图与施工交底服务

施工图图面与质量控制对企业品牌质量至关重要;施工现场的施工交底技术问答与协调施工更是关系到企业的形象。我司可以根据企业的需求, 为企业提供施工图校对、审核,施工现场交底与技术答疑、施工协调服务;服务形式包含劳务外派、劳务分包等。

三、机电设计、施工安装咨询服务

1、“服务范围”系指向提供下列阶段性工作:

提供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机电设计施工图。提供定期现场技术支持服务,参与调试及竣工验收工作。

2、“机电部分:

空调采暖及机械通风系统,包括排烟及加压系统;中央采暖热水系统及蒸汽系统;消防系统,防火装置,自动报警系统;

供电设备:变配电系统、照明系统及动力系统、防雷接地系统;燃气供气系统;

/排水系统:生活用冷热水供应,雨水、污废水及厨房废水排放系统,生活水处理系统,绿化水供排水接驳,游泳池/水景/桑拿/SPA/供排水接驳;

弱电系统:广播音响系统、电话系统、保安系统、公共与卫星天线接收、一卡通系统、综合布线系统、酒店客户控制系统、电影播放系统、楼宇监控系统;红线内的市政配套工程;网络系统(IT)之协调及配合工作。

3.1  不包括的机电设计服务如下:

1、户外照明包括园林照明及道路照明设计、特殊灯光设计、广告灯光设计、室内装饰照明设计  

2特殊音响设计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3、园林水景设计

4、厨房设备、洗衣房设备、健身桑拿设备及SPA设备设计

5网络系统设计/电话程控交换机及酒店管理电脑系统  6环境影响评估

7人防战时之机电系统  8当地供电局必须审图的变配电室设计

9、其它未列在本建议书内的工程

3.2  所提供的服务在不同的阶段工作范围如下:

第一阶段方案设计阶段     第二阶段初步设计阶段    第三阶段施工图审查阶段

3.3  方案设计阶段

1、接受委托,与业主及其他设计顾问作出联系及接触,以取得设计所需的咨讯及数据。

2、建议业主进行有必要的工地特殊检查或进行可行性研究。

3与有关部门商讨有关可能影响项目设计的事项,包括市政配套其它方面的设施。对公共设施的部分及每一发展阶段的方案进行分析及商讨。

4研究业主所提供的工地资料咨讯,包括相关的技术说明书及程式指南。有需要时,进行工地视察以检查有关特点。

5与业主及有关的政府部门商讨,确立影响能源选择的因素的总体方案。

6发展及选择每一阶段最适当的方案系统。

7编制方案图,草图以及必要的其他阐述方案设计的说明文件,并提交总结报告供业主审批。

8参与方案设计审批会议。

3.4  初步设计阶段

1根据业主批核之机电系统设计大纲及任务书,向建筑师提供足够的机电系统及设备资料,协助建筑师确定建筑物之初步设计。

2将业主提供之市政机电配套资料融合于机电系统设计,进行协调分析,及提出意见。

3配合建筑师设计的总体方案,寻求最能与楼宇功能相结合的机电方案。

4协调及配合其它专业的设计,对建筑物的机电使用空间提供相关资料及建议,以便提供最有效的建筑方案。

5提供一份机电设备系统初步设计报告书,包括:各机电系统的市政用量及用量参数表。包括给排水、中水、生活热水、消防用水、采暖、空调、通风等。经与业主确认的主要设备及材料表。

机电设备系统图 (暖通及空调系统、电气系统、弱电系统、给排水系统、消防系统、生活热水)

初步机电布置平面图(比例1:200),对主要机电系统之布置作单线表达。确定机房位置、大小、主要设备占用空间、主要预留管道资料、荷载对建筑及结构设计有影响的资料等。

6、研究及确定可选择的工程系统以确保成本的有效性、施工/安装便捷性,系统的耐久性等。

7落实每一节点系统的设计意向,并取得业主的同意/认可。

8按国家标准及地区的规范绘制初步设计图纸供业主方送审。

9参与初步设计审批会议,澄清各审批部门及市政配套公司所提出的意见,应要求做出修改。

10参与设计协调会议。

11与施工图设计院进行初步设计技术交底。

3.5  施工图审查阶段

1施工图由其它设计院完成,机电顾问检查机电施工图纸,提出机电系统施工图纸中与原设计不符或可能存在的问题,向业主提交报告。在按每区域施工图的计划,在完成施工图的50%及100%提供阶段性的审查工作。

2出席技术交底及实施讨论会议,与设计院专业工程师进行技术讨论,以详细了解施工图纸中各系统的意图和依据是否符合要求。与各设计单位协调,以满足各系统设计与建筑设计妥善配合。

3审核设计院编制的各系统的详细设计,包括施工平面图布置、系统图及各种机电设备明细表。

4审核设计院,制定技术说明书,协助审核业主或设计院提供的设备型号、负载、功能额定容量、材料及安装标准。

5按照施工图说明对产品及设备选用提供建议,供业主参考。

6定期参加设计协调会。

4.0  服务方式

1接受委托,与甲方及其它设计顾问单位作出联系及接触,以取得设计所需的咨讯及数据。

2机电部分进行设计,并就合理性、适用性和可发展性向业主进行说明。

3对机电系统所需采购的设备、材料进行评估和审核。

4配合精装修进行相应的机电部分的调整设计工作。

结构设计技术支持:

参与设计或主要负责过各类住宅、公共建筑、城市综合体、景观建筑、简单桥涵、工业厂房等结构的设计和加固改造,可以对混凝土、钢结构等各种结构类型作设计校对、顾问咨询、结构优化。

流程:

1. 接洽项目,根据项目规模及业主工程进度确定工期,如有必要可现场考察

2. 按业主要求,与各专业配合完成项目的顾问工作

3. 从工程方案设计到竣工验收,可全程配合服务,从保证质量、节约造价、确保工期等各方面提供咨询建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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